【柏傲莊III遲交樓】樓花期突變45個月,有無違例? 買家應否簽補充協議? (附影片)

大圍「柏傲莊III」關鍵日期再延後,相當於樓花期拉長至45個月。對於賠償方案,有業主跟我們《胡.說樓市》表示覺得不合理。而樓花期延長至45個月後,實情已超出了預售樓花同意書30個月的期限,法例是否容許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