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於調查基準的不一,如果我們以差估署在《香港物業報告2019》作為「空置單位」的佐證,未必能反映現時一手樓空置的實況,但要了解一手樓空置單位是否嚴重,應該怎樣看才最準確呢?
基於調查基準的不一,如果我們以差估署在《香港物業報告2019》作為「空置單位」的佐證,未必能反映現時一手樓空置的實況,但要了解一手樓空置單位是否嚴重,應該怎樣看才最準確呢?
新盤付款辧法欠透明外,針對一手新盤囤積居奇的問題,最快在六月會落實「#一手樓空置稅」,規定入伙一年新盤,如果沒有賣出、又或者沒有六個月出租紀錄,就要徵收「額外差餉」,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兩倍,目的就是盡快釋出供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