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二手樓成交程序】買/賣方成交期間身故,該怎麼辦? (附影片)
如果簽署了「買賣合約」後,物業在成交前,買/賣方卻又不幸染疫過身,究竟還能否繼續成交呢?
隨著物業接近落成,樓花新盤準買家可能仍需四出籌備上會問題。買家可能會因不同因素而選擇更改付款辦法,究竟更改付款辦法是否合例? 背後又會產生什麼需注意問題? 我們會一文分析。
政府曾表示計劃推行全民強檢,但仍未公布推行細節,假如全民強鹼需要配合禁足令,即只容許市民有限度外出,律師樓及銀行等非緊急服務有可能暫停營運,假如正值物業成交期內,買賣雙方有沒有措施保障自己?
作為傳統大型屋苑,黃埔花園一向係唔少人的心水,鑽石型廳係它最大標記!要搵兩房上車,認住三個期數就得:「二期」、「五期」、「十一期」,實用面積介乎389至503呎,而價格高低關鍵,就取決於景觀!
若業主未能親身進行買賣及簽署合約,而需委託親人或朋友協助,往往可透過公證行協助出一封「授權書」,證明自己未能返港,故委託他人代辦。所涉及費用並不算多,部份律師樓只收取一千元已經可以。
政府規定,買賣雙方在簽訂「買賣合約」後30天內需繳交,而不是等待「轉讓契約」時才繳付。對一般買家來說,大家前往律師樓簽署「正式買賣合約」時,律師多數會提醒你帶支票支付相關稅項,律師會協助代交印花稅。
由於資助房屋,如居屋等,以折扣價出售,除非向房委會補地價,單位才可自由買賣及出租,但原來居屋怎樣補地價也有竅門,單是申請方式,以及由單位買家還是賣家負責補地價,也大有學問!我們今次將詳盡分析。
今次事件主人翁,則買入了一層曾經進行近親轉讓的物業,但最終卻因種種原因而遲遲未能完成交易,險墮成交陷阱,即使賣方未曾交出正約,買方亦不能取消交易,究竟所謂何事?
據消息指,新一期「綠置居2022」計劃於明年第三至四季接受申請,折扣額為四一折,共涉及三個屋苑及4,693個單位,《胡‧說樓市》編輯部將為大家密切跟進。